全市环境质量月报 第五期

抚顺市生态环境局   2019/11/7 15:53:27      点击:

8月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8月份,城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29天,与上年同期持平,达标率为93.5%,PM10浓度为34ug/m3,同比持平;PM2.5浓度为20ug/m3,同比上升17.6%。与上年同期相比,望花区增加3天,顺城区减少1天,东洲区增加1天,抚顺经济开发区持平。

1至8月份,城区空气质量累计达标天数184天(同比增加1天),空气质量达标率75.7%(同比提高0.4个百分点),PM10浓度为77ug/m3,同比上升11.6%;PM2.5浓度为43ug/m3,同比上升4.9%。

注:新抚区空气质量监测站位于市实验小学教学楼上。因市实验小学维修改造,从6月份开始,该监测站点停止运行。停运期间,新抚区空气质量暂不参与全市排名。

8月份主要河流水质达标情况

8月份共监测地表水断面17个,其中达标11个,超标6个(具体情况见下表)。与7月份相比,浑河戈布桥、浑河大伙房水库、浑河北杂木、苏子河古楼、社河台沟5个国控断面超标,超标断面增加了3个;9个省控断面中只有海新河超标为劣五类,劣五类断面减少了1个。与上年同期相比,章党河口、东洲河口、欧家河口3个断面水质同比改善;浑河七间房、古城河口、将军河口、海新河口和水库库区的浑7左、浑7右、浑37左、浑37右8个断面水质与去年同期持平;浑河大伙房水库出口、戈布桥、北杂木、苏子河古楼、社河台沟和李石河口6个断面水质同比下降。

经分析,浑河戈布桥、浑河大伙房水库、浑河北杂木、苏子河古楼、社河台沟5个国控断面超标,主要是受汛期降雨频繁、地表水径流增加的影响,随着汛期结束,水质将得到改善。市生态环境局将密切关注水质变化,及时通报监测情况,并按规定对各断面达标情况进行考核。

杨维市长调研督导水源地突出问题整改工作

8月9日,市长杨维带队深入大伙房水源保护区,就中央生环保督察“回头看”和国家县级水源地专项行动指出的问题整改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并在红透山镇政府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听取相关县区汇报,对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杨维市长强调四点意见:一是层层落实整改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相关县区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相关县区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保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到位。二是严格对标对表推进整改。严格对照问题清单,逐个企业、逐个项目落实整改措施,并按时间节点和验收标准,做好整改工作督查考核验收。对已经完成整改的6个问题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对未完成整改的5个问题实行挂图作战,坚持日调度、周报告,强力推进整改,确保9月底全部完成整改工作。三是切实加大县级水源地风险防控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做到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县级水源地环境问题专项执法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力保障全市所有县级水源地水质安全。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市委、市政府将组成专项督察组,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未完成整改将按规定严肃问责。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落实省人大常委会

对〈辽宁省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执法检查所提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9年8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金辉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报告了市政府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对《辽宁省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所提意见整改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政府《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对〈辽宁省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所提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强化法律责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二是推进环境整治,严格控制点、面源污染;三是跟踪规划调整,推进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四是完善执法体系,提高执法水平。

市生态环境局全力应对“利奇马”

为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有效应对第9号台风“利奇马”对生态环境安全的影响,市生态环境局全局动员,紧急行动,全力做好防范工作。一是实行应急值班值守制度,重点部门相关人员做到24小时信息畅通。二是开展重点环境风险源排查,从8月11日至15日,市生态环境局累计出动人员100余人次,排查企业89家,对检查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加强分析研判,每日通报水质状况,开展水质变化和环境安全形势分析,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市蓝天办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扬尘执法检查

为控制扬尘污染,着力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将从9月份开始,市蓝天办(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营商局、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扬尘污染联合执法检查。联合检查组将重点检查各县区裸露地面覆盖情况,堆场、煤场、料场覆盖和封闭情况,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情况等,对发现的问题将提出限时整改要求并依法处罚,同时通过媒体给予曝光。

望花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取得新成效

1至8月优良天数同比增加15天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望花区聚焦大气污染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综合整治大气污染。推进清洁能源利用,落实清洁取暖三年行动计划,逐步通过“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全面完成散煤替代;整治燃煤锅炉。全区累计淘汰10吨以下燃煤锅炉126台,推进完成辖区新北方城南供热、宏阳古城子供热、盛华供热等公司10吨以上燃煤锅炉拆除并网集中供热及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任务;综合整治扬尘污染。对抚工工具、矿业集团华强砖厂等存在问题的企业下达责令整改,对40余处煤场、料场堆场进行整治;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及综合利用,要求辖区各乡镇和街道落实秸秆禁烧三级管控责任,强化春、秋季巡视检查,严禁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加大重点企业环境执法监管,深入开展重点企业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执法检查,对超标排放行为及时查处;加强垃圾跳转部的填埋场恶臭治理,协调市住建部门对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实行规范化管理。截止8月底,望花区共167天空气质量达标,同比增加15天,达标率为70.8%,同比增加了7.2个百分点,空气质量改善明显。

我市水污染防治项目得到9877万元上级资金支持

经过积极争取,截止目前,我市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得到9877万元省级及以上资金支持(其中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500万元,省财政资金5377万元)。市生态环境局将会同财政部门,按照项目建设计划将资金拨付到位,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最大限度发挥效益。

抚顺铝业投入1.68亿元实施环保改造

近年来,抚顺铝业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紧盯突出环境问题,不断加大环保治理力度,特别是在多年亏损、资金困难的情况下,已连续3年累计投入1.23亿元对生产系统进行环保改造(其中:投入1100万元在焙烧系统新增两套电捕除尘器,投入1182万元完成煅烧炉脱硫改造,投入170万元完成锅炉煤改气,投入230万元完成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投入195万元对厂区扬尘进行治理,投入872万元完成厂区雨污分流改造,投入8600万元完成新炭素项目环保设施超低排放改造),下一步还将投资4500余万元,对老炭素生产系统实施超低排放改造,预计2020年8月完成。通过实施一系列环保改造工程,不仅企业自身污染物大幅减排,同时有力促进了望花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报送:市委书记、副书记,市人大主任、副主任,市政府市长、副市

长,市政协主席、副主席,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党

委、政府,抚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