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赴大连督导医疗废物及污水监管工作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2020/2/19 15:51:07      点击: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安排,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专员黄耀宏、水生态环境处处长田博组成督导组,赴大连市就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处置环境监管工作开展督导。 

 

督导组深入大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和大连市疫情定点收治医院大连市第六医院,对医疗废物的收集、暂存、转交、运输、处置以及医院医疗污水的处置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督导,要求医疗机构及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严格落实企业环境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督导组听取了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汇报,对市局及时部署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有效开展环境监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转达了省厅党组对战斗在防疫环境监管工作第一线同志们的慰问,希望巩固前一阶段工作成果,不懈怠不松劲,坚决夺取疫情防控的全面胜利。

同时,督导组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做好医疗废物收处的全过程监管,确保相关要求标准的落实。做好转移联单和运输登记卡的衔接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及时处理,特别是要做好隔离点和农村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理,要做到全部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可追溯、可考核;二是要加强与卫生健康、住建部门的联动,做好医疗污水处理设施和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的监管工作,确保达标排放。要求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必要时加密监测频次。三是按照生态环境部相关要求,做好水源地水质监测,确保饮用水水源不受污染;四是做好个人防护。开展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按要求配备个人防护用品,服从医疗机构引导,确保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